地平线摄影网

标题: 临安指南村杨家村金色山村田园风景摄影创作【华东区】[杭州]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员(华东)    时间: 2013-11-11 20:57
标题: 临安指南村杨家村金色山村田园风景摄影创作【华东区】[杭州]
【活动组织】地平线摄影网俱乐部
【集合时间】2013年11月16日(周六)早上7:50(10分钟集合时间,请别迟到,准时出发)
【集合地点】人民广场上海博物馆南门一排白狮子处见地平线摄影网横幅
【报名上限人数】16人。(车位有限;限人数)
【活动领队】jeff老师(摄影指导)
      sting(活动领队)
【出车情况】旅游包车
【通讯频率】(有对讲机的摄友请自带)
【活动咨询】sting 电话:13611635235
【报名方式】
在线报名:在该活动页面点击“我要参加”:请您按标准格式填写——姓名.手机. QQ号. (请摄友报名时填写清楚)
电话报名:sting 电话:13611635235
微博私信报名:新浪微博@地平线摄影网 私信报名
QQ或微信报名:2352105882(注明:地平线活动)
【活动费用】
费用300元/人(约)

富阳、临安、桐庐交界处,以古村杨家为中心为浙江银杏之乡,每年到11月,方圆数公里数千株银杏叶满山遍野,形成了一个银杏长廊,弥漫着金色辉煌和田园诗意,这里就是浙江银杏之乡。特别是此路线沿途乡村风景如画
指南村,海拔600米,位于临安东天目山山麓,太湖源头的南苕溪之滨。横渡到指南村是一条特别出色的休闲徒步线路,是摄影爱好者每年必去的目的地之一。从横渡村出发,远远地在路口就有两株金黄的银杏等着大家。南苕溪从脚下缓缓流过,一路往上走,色彩鲜艳的树叶在山道边随风摇摆。沿途会路过火山熔岩石流坡,一种壮观而奇特的地理景观。再往上,还会路过淳朴的塘顶小山村,不多久就到达指南村。继续往前的话,要走过蜿蜒曲折的山径,翻过一个垭口,就到达破柴坞了。每年10月至11月间,这条线路上的银杏、枫香、乌桕都染上了浓厚的色彩,把秋天的山野点缀得五彩斑斓。指南村有近300株树龄200年以上的古树,还有8株树龄上千年的古枫树。它们从容挺立在山上,叶子特别红,像火焰般围着村子。黄得透亮的银杏叶,红艳似火的红枫叶,以及巨大的香榧树,静静地散落在村庄里的角角落落。秋天毫不吝啬地用最艳丽的彩笔,将小村描绘成一幅色彩绚丽的实景油画。

图片9.jpg (206.67 KB, 下载次数: 19) 设为封面

图片9.jpg

图片8.jpg (60.85 KB, 下载次数: 22) 设为封面

图片8.jpg

图片7.jpg (142.65 KB, 下载次数: 27) 设为封面

图片7.jpg

图片6.jpg (57.85 KB, 下载次数: 22) 设为封面

图片6.jpg

图片4.jpg (145.4 KB, 下载次数: 32) 设为封面

图片4.jpg

图片3.jpg (49.7 KB, 下载次数: 10) 设为封面

图片3.jpg

图片2.jpg (116.72 KB, 下载次数: 13) 设为封面

图片2.jpg

图片1.jpg (90.82 KB, 下载次数: 13) 设为封面

图片1.jpg


在杭州周边,富阳、临安和桐庐三地的交界处,有个偏僻的古村落——杨家村。这座小山村远离城市,山清水秀,透着一种古朴、淳美的气息,秋景不错。每到深秋,银杏叶满山遍野包围着老村古屋,四处都弥漫着田园的诗情画意。因为银杏分布面积广,这里也形成了一小片银杏林,举目四望,满眼金黄色。尤其是清晨和夕阳里,阳光透过金色的叶子,树林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状。雾霭和炊烟映衬着小村子,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

【活动流程】
第一天
8:00上海出发
11:00 到达临安指南村;稍作休整后出发,沿途红枫,银杏,浓妆淡抹,开始摄影,写真美啊
11:30农家乐午餐
14:00开始休闲徒步;创作美图
18:00农家乐晚餐,入驻农家乐休息,然后篝火晚会
第二天
8:30早餐。早起的摄友可以拍拍晨雾炊烟
9:00前往杨家村
12:30杨家村中饭,然后继续摄影,
13:30左右返回上海
18:00抵达上海,回家抢着发照片喽


【费用包含】:
1.上海-临安—上海全程往返车费
3.旅游意外险
4.一晚农家乐标房住宿
不包括费用:
餐费:AA制
报名的摄友仔细看一下以下事项:
◆报名前安排好家庭和工作事务,以免影响您的拍摄出行
◆通讯工具请充好电,以免影响联络
◆带好拍摄器材和足够的存储卡,以及备用电池
◆带好固定用的三脚架以及快门线滤镜片等附件
【注意事项】
1.参加者视同意《地平线摄影网论坛》摄影活动负责条款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领队组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活动领队组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活动领队组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如是自驾车活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领队组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我了解本次活动是一次自助结伴户外活动。
我了解本次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整个活动期间,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我保证在本次活动中遵守团队纪律,服从领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约定,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
整个活动期间,我保证携带合适的装备、足够的食品、饮水,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我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同意以上声明!
1、参与者报名格式:ID/真实姓名(应急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
2、如遇有公摊费将在活动中或后当场收支。
3、参与者必须具备团结、友爱、奉献的精神。
4、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
5、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疾病,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
2.团队活动,一切行动听领队指挥,发扬团队精神!请记好领队电话,有情况立即报告。
3.穿着适合户外运动,平底鞋或旅游鞋。
4.如遇到特殊情况而取消的,我们工作人员会通知每位摄友。
5..参加活动的人员在一星期内需在论坛“活动花絮”版块里的相对应子版块上传自己的作品5幅以上。上传作业的摄友可以获得个金币的奖励,不交作业者下次拒绝参加活动报名,谢谢大家配合


图片1.jpg (90.82 KB, 下载次数: 1) 设为封面

图片1.jpg

作者: 山川    时间: 2013-11-11 22:11
本帖最后由 山川 于 2013-11-11 22:13 编辑

首顶好活动!可惜周末两天早就有安排,去不了啦   两天时间,又有晚上和早晨,一定会有大片,期待欣赏!
作者: 小号手    时间: 2013-11-11 22:30
羡慕。
作者: 飘逝的云    时间: 2013-11-12 09:18
羡慕嫉妒啊。
作者: 幸福着你的幸福    时间: 2013-11-12 09:42
金秋的色彩,让人羡慕。
作者: 天空    时间: 2013-11-12 13:22
好活动!可惜周末有安排,去不了啦,期待欣赏大片!
作者: boxx    时间: 2013-11-12 15:29
争取参加
作者: wjrphw    时间: 2013-11-12 15:37
想去,可是16号晚上有活动了。
作者: 英年早肥    时间: 2013-11-12 16:43
管理,你好,我报两人名额。请修改人数
作者: 米团12    时间: 2013-11-12 19:34
山川 发表于 2013-11-11 22:11
首顶好活动!可惜周末两天早就有安排,去不了啦   两天时间,又有晚上和早晨,一定会有大片, ...

和山川老师一样去不了了,等待下次~
作者: 如英    时间: 2013-11-13 09:29
好活动!
可惜周末二天就去不了啦,
期待欣赏大片!
作者: 成公    时间: 2013-11-14 13:01
好活动键盘支持
作者: 黑斑羚427    时间: 2013-11-14 13:33
那么诱惑人的活动!真想参加~
作者: 骚公鸡chi甲鱼    时间: 2013-11-15 10:34
太可惜了!去不成!
作者: pangyun45    时间: 2013-11-18 10:54
------------------------------------




欢迎光临 地平线摄影网 (http://www.horphoto.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