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立早1951 于 2014-12-28 11:37 编辑
“构图”一词源于拉丁语,其本来意思为结构、组成或联结,而在摄影中则是指画面的安排,确定画面内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便最终构成一个统一的画面整体。这也就是摄影者为了表达思想内容而创造的整个造型结构,其中包括光与影,线条与色调等造型要素的组合。 无论是写实还是抽象,是静物还是风景,所有伟大的画作和摄影作品都具有相同的特点:成功的构图。如果缺少这个特点,就算是最吸引人的物象,在画面上也只能呈现出平淡无奇的效果。 摄影大师布勒松曾经说“一幅照片,要把题材尽量强烈地表达出来的话,必须严格地建立起形式之间的**。摄影隐含有辨识功能,就是把真实事物世界的节奏辨识出来。眼睛的工作,就是在大堆现实事物中,找出特定的主体,聚焦其上。照相机的任务,只不过是把眼睛所作的决定记录在胶卷上而己。正如对绘画作品一样,对待摄影作品,我们也是将它当作整体来观看和感受的,而这个整体,我们只需一瞥便可把握。在摄影作品中,构图实际上就是眼睛所见到的不同元素的同时组合和有机组织的结果。由于内容和形式是不可能分割的,因此,构图是不可能事后补上的,不可能作为一种补贴在基本素材之上的事后设想。换句话说,构图必须具有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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