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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遗忘的角落----蔓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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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
发表于 2011-12-13 11:55:18 显示全部楼层
感人的纪实。
最后一张彩照应去掉,留那只孤鸟更有意味。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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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13 20:19:4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由此生风 于 2011-12-14 08:06 编辑

回复 9# 大毛毛虫
你的话是有道理的。也提醒了我,以后拍这类纪实照,最后来张合影,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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